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卫生部近日印发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列出了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措施。
如果作为食品原料的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养殖过程中,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用后可能引起化学性食物中毒,如蔬菜中农药、猪肝中瘦肉精等。预防这类中毒应在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前再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食品中含有天然有毒物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去除也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如豆浆未煮透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未彻底去除,四季豆加工时加热时间不够使其中的皂素等未完全破坏等。
规范指出,生豆浆烧煮时应将上浮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坏。规范还提醒,豆浆加热至80摄氏度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烹调四季豆时应先将其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
此外食品在加工过程受到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也是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原因之一。如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预防这类事件应加强亚硝酸盐的保管,避免误作食盐使用。在腌制肉制品时,所使用的亚硝酸盐不得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限量规定。
最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直接食用了有毒有害食品,如毒蕈、发芽马铃薯和河豚鱼等。最好的预防措施就是避免进食这些食物。(记者朱玉、周婷玉)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