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现象在全世界都普遍存在,极少有人的心理年龄和生理年龄是完全一样的,而前者高出后者,也是正常的现象,即使相差很多,也并非病态。所以大可不必因为心理年龄的“老”而忧虑。
心理年龄的高低,和一个人的遗传、性格、经历、环境等等因素密切相关,甚至受到近期的心情等多变因素的影响,它本身并不是一个“病理名词”,而只是一个心理发展的“时间参数”。
心理年龄的高低各有利弊,并不是绝对的好和坏可以区分的。人的心理年龄和生理年龄应成大致对应的关系,但在不同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表象出发展中的个体差异和不平衡性,所以人的心理年龄、生理年龄以及智力年龄并不是完全同步发展的。
人从出生到衰老,在心理和生理方面都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发展变化过程,生理发展是心理发展的物质基础。
儿童时期:不切实际是最大的优点和缺点。喜欢被人表扬,总想取悦他人,他人肯定的评价才能令你肯定自己。渴望从人家那里获得情感上的安慰和支持。情绪起伏大。对事物有强烈的好奇心,求知欲高,可塑性强,好模仿;在社会生活的学习适应中时常受挫,但是并不会造成即时的心理阴影。心理处在儿童期的人,简单而快乐,喜欢参加各种活动,精力旺盛,头脑灵活,较为乐观,好幻想,不保守,做事全凭兴趣,几乎完全没有名利概念。容易走极端,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具有强烈的竞争欲望,但在竞争时又几乎不会运用有效的心计。
青少年时期:内心不能平息的矛盾冲突是此时最明显的特征。如:闭锁性与人际交往需要的矛盾、独立性与依赖性的矛盾、求知欲高与识别力低的矛盾、情感与理智的矛盾、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性意识与道德规范的矛盾等。强烈渴望独立自主自由洒脱,但还没有摆脱受他人影响的阴影,好像有“第三只眼”随时监控着你,你的一举一动在儿童时期是为了让具体的他人满意,现在是为了让这“第三只眼”满意。而实际上,“第三只眼”就是内心逐渐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思想体系。本能与人为,现实与理想,自我与超我,这种种矛盾的痛苦是推动人格发展的动力。对责任,想去担当又渴望逃避,对名利,想去追求又不屑一顾。富有创新精神,敢作敢为,多变化。
中老年时期:“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若将人生之路视为登山,目前已到达了自己的峰顶;性格特征基本定型是心理成熟的重要标志,成熟、稳健、老练、实际,能够合情合理地处理现实人生的种种矛盾,平和地看待完美与缺陷、获得与丧失;能清楚地认识自己,分辨可能与不能,可为与不可为。但这种状态稍有偏失,就会走进保守与停滞,相对悲观,性情固执,这样发展下去将会导致创造性和人生乐趣的逐渐丧失。
心理年龄远大于实际年龄的人,会显得城府过深,很难与同年龄的人有相互的理解与共同的语言;而心理年龄远低于实际年龄的人,则会显得过于天真,不利于个人的社会化生存与成长。
实际上心理年龄并不是一个“固定值”,它是可以变化的。如果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环境中,擅长利用这种变化,稍加用心地“普遍应用”,将十分有利于人际关系的处理,而此时的“心理年龄”就是改善各种难于沟通“阻力”的“滑动变阻器”。
比如,对待小孩,我们可能都会自然而然地和他们用“孩子的口吻”来交流,因为对方是小孩,只有这样才能比较顺利地与他们进行对话沟通。这个时候,就是我们在把自身的“心理年龄”不自觉地下调到了与对方接近的尺度,所以不会觉得有沟通障碍。
再比如,我们成年后会觉得和父母沟通有困难,那是因为,在父母心目中,我们永远都是天真烂漫可爱的小孩子,不管你在外面,拥有多么大的公司、有多么高的地位,那些“附加值”在父母看来,都不过是“皇帝的新装”。如果我们用“社会面孔” 去对待父母,父母会感到极端不舒服。有时候我们一厢情愿地觉得父母“应该享享清福”,而忽略了让父母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通过给子女一些照顾,来继续感受付出关爱时的成就感,此时的心理满足才是父母最需要的。关爱自己孩子的心理满足需要,并不因为年龄的增长而消失。所谓“还不清的儿女债”,其实也是父母心头最甜蜜的债。若没的还了,没的指点了,恐怕也是一种失落。所以,在长辈或上司面前,要适当地表现出较低的心理年龄来。
一个人的心理年龄与实际年龄相吻合应该是一种相对理想的境界。当我们了解各阶段心理年龄的优缺点,自然可以像了解任何事物那样的加以利用,取长补短。如同很多年前提倡的“换位思考”那样,心理年龄是一个新的参数,帮助我们在处理人际关系中游刃有余,得到最佳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