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婚外恋行为,无疑会感至异常痛苦,甚至感至绝望,在分析由这种情况引发的离婚心理之前,我们先分析一下“第三者”现象。
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第三者插足家庭婚姻的例子屡见不鲜。婚姻和家庭是受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保护的社会细胞,它的地位、意义、功能和价值都是受到社会承认的。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准则。威胁这种生活准则的第三者现象,人们对此是抱谴责态度的,因为它通常被认为不顾人们的婚姻道德准则,破坏了他人家庭的幸福,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的基础上。这种谴责在一般意义上是完全正确的。但是,第三者插足家庭的现象并不如此简单。
首先,夫妻结合,相互之间有一种吸引力,这种吸引力在共同的婚姻生活中会形成一种凝聚力。这种力量维系着夫妻生活和家庭关系的安定和巩固。
其次,第三者和婚姻中的一方(下文简称第二者)发生关系,也会形成一种相互间的吸引力,对于婚姻家庭来说,具有破坏力的离散性。至于第二者为什么会与第三者产生某种程度上的结合,与婚姻状况,即与第一者的关系状况有关,与其自身的个性气质、道德修养有关,与第三者在多大程度上对其有吸引力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关系分别代表三种不同的力量交汇于第二者身上。第三者现象实际上是三种关系的综合性体现,因此,在宽泛的意义上谴责第三者现象,往往既无济于事,也失之偏颇。这种做法是过分依重社会道德伦理来维持婚姻家庭的作用,而忽视了对心理因素的深层思考及其对家庭生活和婚姻状态的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