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试婚者都是鉴于社会上有太多的人离婚,给他们带来太多对婚姻的失望,也为了自己未来的婚姻有质量,有保障而试。例如,在中专学校教英文的陈琪就说:我试婚并不等于我抛弃道德,相反我是为婚姻的道德在打基础。一个人在结婚之前,都有过二三十年甚至更长的单身生活,并形成自己的性格、爱好、习惯甚至怪癖。可是,双方在谈恋爱时由于爱情的原因却使双方都不容易认清对方那个本来的他。为此,给恋爱到婚姻一个缓冲期进行试婚,一来可以进一步了解对方是不是适合自己,二来让自己也有一个心理准备。
这位小姐的话,很能够代表绝大多数试婚者的心态。也是如今为什么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这种"非婚同居"的准家庭方式原因所在。有统计资料表明现代人的试婚短的半年,长则二三年,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使自己的爱情之花能够结出婚姻之果,而生活在一起。
诚然,就今日社会对试婚现象的宽容而言,试婚似乎早已成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并将成为婚姻模式的一种。可是,同样也有许多专家指出,如果试婚中的某一方动机不纯,其造成的恶果比离婚更恐怖。婚姻至少受到法律的保护,试婚者的权益靠什么来保护呢?更有许多人认为试婚放纵了人性的丑陋,使现代人变得更加喜新厌旧,见异思迁,青年男女满怀幸福的憧憬走进"试婚"的家,完全有可能因为爱情的盲目而将自己置入他人事先设置的陷阱中,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