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的舞者》。单身母亲莎玛因家族遗传,自幼患有眼疾,她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会双目失明,且儿子小俊亦会在劫难逃。莎玛不忍看着孩子遭遇到和自己同样的命运,遂以难民身份带着儿子到美国求医。她日夜不停地加班,将辛苦赚来的每一分钱都装在一个小铁皮盒里,目的是凑齐手术费,好在小俊13岁的时候带他到医院开刀治眼睛。
全片围绕的就是莎玛苦心积攒下来的这2056元1角给儿子做手术的钱。
再后来,莎玛终因渐已失明的双目被工厂辞退,失去了生活来源。当天回到家中,又发现自己存在小铁盒里的钱被邻居一个警察偷走了。警察不是坏人,他急需一笔钱支付银行的贷款,莎玛去找他,哀求他把钱还给她,那男人却反咬一口,诬陷莎玛,并掏出配枪,借莎玛之手羞愧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钱终于拿回来了,莎玛将这拼着性命抢回来的钱送到眼科医生那里,替小俊预付了日后的手术费。
故事依然继续,莎玛被捕了。在法庭上,她被判一级谋杀,不日后将被处以环首死刑。
有一个律师找到她,答应她只要肯用那2056元1角作为律师费,他就愿出庭为她辩护,救她一命。
但莎玛拒绝了。因为那笔钱是她留给小俊治眼睛的,自己生还出狱和小俊的眼睛比起来,前者就显得太微不足道了。
于是在影片的最后,我们看到可怜的莎玛因为死亡的恐惧而吓作一团,原来她不过是一个最普通的女人,和我们一样胆怯,一样需要安慰。这时有人告诉她,说她的儿子正在用那笔钱接受治疗,莎玛的脸上慢慢绽放出模糊的微笑,她甚至情不自禁地唱起歌来,她说,小俊,我从未离你这样近过……
一切影像就此戛然而止。"砰"一声之后,镜头和苦命的莎玛一起陷入永恒。
这是一部略显沉重的电影。
亦是丹麦导演拉斯?冯?里特尔的《良心三部曲》中的最后一部。来自冰岛的女歌手比约克出演莎玛一角并担任影片的音乐创作,她和导演冯?里特尔共同打造了一种震撼,一个柔弱善良的女子,可以为了她的孩子,放弃一切,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
现实中有太多这样的母亲。就像小的时候,总以为妈妈是永远不困的,永远不知道饿的,永远不会冷的。因为我睡着的时候她还在备课,我吃饭的时候她在一心一意替我拨去鱼刺,我手冷的时候她会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我穿。
母亲的需要,似乎永远淹没在孩子的需要之下,就像她醒来总会在孩子之前,休息总会在孩子之后。
莎玛本来也有她的爱情。
一个暗恋她的卡车司机,每天下班之后都会到厂门口等她,期待能找个借口送她一程。但每次,都会被莎玛婉言谢绝。她平静地对他说,谢谢杰夫,你真是个好人,如果我想找男朋友的话,一定会找你,但现在不行。我不可以。
最终,莎玛坐上了杰夫的卡车。那是惟一而仅有的一次,她坐着杰夫的卡车去给眼科医生送钱。回来的时候,也是在杰夫的身边,她被警察带走。
莎玛最好的一个朋友对杰夫说,其实她是喜欢你的,我们都看得出来。
是啊,其实莎玛是喜欢杰夫的。
假如,她不是一个只有牺牲自己才能给儿子换来幸福的母亲的话。
平芝,女,37岁,单亲妈妈,无固定收入,离异后四处辗转,一直靠打工挣钱与儿子军军相依为命,勉强维持生活。
我17岁认识的他,20岁那年结婚,21岁做的母亲,25岁离婚带孩子出来,今年我37岁,我们娘俩相依为命的日子,差不多已经有12年了……
有时我总在想,我之所以落到今天这个结局,到底是因为命苦?还是因为遇到他的缘故?
我和我前夫认识那年整17岁,我们在两家不同的工厂上班。他大我两岁,是个极讲究穿戴的男孩子,高高帅帅的。我们看的第一场电影,是龚雪和张铁林演的《大桥下面》,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人家是喜欢我的。然后我们就偷偷恋爱了。后来,他总想和我有进一步的发展,我很害怕,从来也没有答应过他。可是我知道,自己在心里也是喜欢人家的。于是20岁一过,我们就结婚了。我就像所有的小新娘一样,对未来生活对自己的婚姻信心百倍。那时要是有人奉劝我"不要嫁给他,嫁给他你就会吃苦"的话,我想我根本就不会听进去。
人,都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而伤心的滋味,也是慢慢品尝出来,由不得你不信的。
距离结婚的日子还有10天的时候,他爸爸忽然到我家里来,他说他儿子在厂子里为了一个女人和别人打架而被派出所拘留,就是结婚那天恐怕也回不来。那时我俩刚登完记,酒席也是提前订好了的,更何况,他竟然在新婚之前为了别的女人而大打出手,这让我如何向父母交代啊?
最后,还是他们家在派出所托了人,把他提前放出来,这婚才算是勉强结了。一个月以后,我肚子里有了他的孩子,因为妊娠反应特别厉害,于是我就搬到我妈妈那边去住。整个怀孕期间,他倒是从没有在夫妻生活上为难过我,那时我还想,其实他也蛮体贴的。殊不知,这又是我的幼稚了,他当然不会为难我,因为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我这里,他要是想做那种事,可选择的人也太多了。
军军生下来的时候,他倒是真的高兴过,不过那也是因为军军是男孩的缘故,传的是他们家的香火。但新鲜劲儿一过,他就烦了,嫌孩子吵了闹了,屋子里乱了骚气了什么的。他一直是爱美爱清洁的人,容不得抱着个小孩子屎一把尿一把的,于是我只好又搬回到我妈那边去住,只有赶上周末,才能抱着孩子回家一趟。当时我产假还没有休完,就已经回到厂子里上班了,因为不上班的话家里就真的没饭吃,他每个月的工资连30元都不到,还得买新衣服,根本就不够。好在我一直都不怕吃苦,又在一线,每月都会超额完成任务,乱七八糟地加在一起也小一百块呢。
一天下夜班之后,大概也就是夜里四点多钟的样子,我忽然很想回家去看看,要不然心里总觉得不踏实。结果那天回家之后,就看到我的床上躺着另外一个女人,和我的丈夫赤裸着抱在一起。我脑子里一下子就蒙了,上前就打那个女人,结果你猜他怎么做?他先是把我按在地上让那个女人跑了,然后就开始腾出手来打我,打完之后连他也跑了。当时是夏天啊,我们这一闹,院子里的人都醒了,我一时间羞愧难当,就把抽屉里能找到的所有药都吃了,大概有一百多片的样子,然后又喝了一大口的葡萄酒,只求速死。再后来我就真的不省人事了,是院里的邻居把我送到医院去抢救的,等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在床前跪着,发誓从此再也不会让我伤心。那一次,我原谅了他,甚至连自杀的事都没告诉我妈。八个月以后,我再一次在我自己的床上逮到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这一次,我喝的是敌敌畏。
我们离婚是在孩子4岁那年。他学会了开车,应聘到一家外企去开车,手里的钱开始多起来。又认识了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女人,回来和我摊牌说,这一回自己是认真的,那个女人有了他的孩子,他必须要和她结婚。即使我不同意,他也不会再回来了。
我们就是这么离婚的。以前为了孩子,不想让军军刚一懂事就没了爸爸,但事到如今,我就是不同意也只能同意了。这时我爸妈提出希望我把孩子送回去,趁着年轻,今后还可以重新开始。可他说他根本没想过要这个孩子。所以当年协议离婚,除了孩子我什么都没要,只要求他每月付给孩子30元的生活费。再然后,我们娘俩搬回到我妈家去住,再后来我哥也结婚了,我和孩子没处去,就开始到处租房子,一直到现在。这期间,厂子倒了,我妈也去世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到处打零工赚钱,养活自己和儿子。
为这,我爸直到现在都恨我。他恨我不争气,不仅被人骗被人抛弃,还要白白替人养儿子。这么多年了,爸他一直不和我说话,有时我给他送去100元钱,他也会隔着窗户给我扔下来。你说那个时候,我心里是什么滋味啊?爸老爱说,小芝的罪,全是她自找的。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孩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他当爹的可以不要,如果连我这当妈的都不要他,那孩子的命不就太苦了吗?不错,我一个人是难。但有一句话怎么说?宁要讨饭的娘不要当官的爹,说的不就是这个理儿吗?谁不要孩子,这当娘的也不能不要孩子。只要我还做得动,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军军就不是没人疼的。我给人家做小时工,帮人卖东西做卫生,每月挣的那几百块钱除了交房租之外,其余的所剩无几。孩子的衣服,全是人家孩子穿剩下的或是姐妹们好心给买的。上学时穿一身校服,也就够了。吃饭的钱,我们娘俩是很省的,军军正在长身体,隔三差五地给孩子做顿肉吃,这钱也还有限。我现在最愁的就是军军的学费,他一晃就要初中毕业了,每次一交就是几千块,这让我到哪儿去弄呢?孩子说,妈你别愁了,实在不行我就不上了,我想早一点上班,帮你赚钱养家。说归说,这是孩子懂事,我怎么能真的让他和我一样,这么早就出去打工呢?我就是吃了读书太少的亏了,如果我当年好好上学,也不至于落到这步田地啊。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去找孩子的爸爸想办法,毕竟,军军也是他的孩子呀。他每个月给孩子的30元钱,如今能顶什么用呢?于是我和他商量,结果他愣是告诉我自己一分钱都没有。我只好又找到法院,提出每个月能不能把孩子的抚养费由30元长到150元,最后法院判了80元,可是他在执行的时候只答应给长10块钱,每个月付给孩子40元。仅仅是这10元钱的付出,他已经气得在法官面前破口大骂,把什么难听的话都讲出来了。
说到底,这日子还得我一个人撑下去。至于还能撑多久,我也不知道。
我只是觉得对不起孩子,是我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可是自从生下他那一刻起,军军就一直在跟着我受罪。孩子有父亲,还不如没父亲。离婚之后,他整整陪着我过了12年颠沛流离的日子。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在到处租房住,连个固定的家都没有。只要房东一句话,我们就必须面临无家可归的可能。家里惟一的一台电视,是人家替换下来不要的,一件旧的五斗橱,是整间屋子里惟一能见到的家具,其余的,就是码在地上的一个又一个的旧纸盒子,里面放着一些衣服和日常用品。有时我出去给人家做小时工累了,军军就自己学着买菜做饭,要是我累得睡着了,孩子就偷偷把我换洗下来的衣服都洗好了晾上,有一次我醒来之后到卫生间去,看到铁丝上晾着的正"滴嗒"着水的我的两件内衣,眼泪当时就止不住了。
我的军军确实是大了,可是天下有哪一个母亲,愿意看着自己的孩子是在这样一种环境下成熟的呢?
他很少向我提什么要求,反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竟学着一点点照顾着家里。
他知道在天冷之前帮家里叫上一车煤,然后在入冬之前学会生炉子,好让妈妈回来的时候,家里是暖的。
大部分时候,军军是沉默的。
他和很多孩子不一样,似乎总是有很重很重的心事。我们之间也很少提起他爸爸,只是有一次孩子告诉我,他在外面碰到他爸爸了。孩子说他爸爸抽着一盒"三五",然后从兜里给他掏了10块钱。说这个话的时候,军军的表情特别平静。
当年领着孩子从家里出来的时候,真没想过会有这么难。我哥结婚的时候,我们娘俩没有地方住,迫不得已我只好带着孩子嫁了人。这人是个残疾,自小患有小儿麻痹,30多岁一直没有结婚。我带着军军嫁过去没两年,他就提出来想让我给他生个孩子,为了军军,我说什么也没答应,于是我们就离婚了。这也就是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没有考虑个人问题的原因。我很怕我将来要嫁的那个人对军军不好,将来的那个家没有军军的容身之地,那就坏了。而我们娘俩在一起的日子虽然苦,但却是谁也不能将我们分开的,让人心里过着踏实。
今年国庆节那天,我在外面干完活儿回来,早早把孩子打发到亲戚家去过节,自己却花4元钱买了一瓶酒,回到家"咕嘟咕嘟"喝下肚,然后和衣就睡了。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这些年,我最怕的就是过节,最怕的就是看到人家一家三口阖家团圆的场面。我不是个爱喝酒的人,可是除此之外,却不知道怎样才能麻醉自己,好让自己不去想那些曾经的往事。
好在,日子总是会一天天好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