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性有三种:“本我”,“自我”,“超我”你了解吗?
(1)“本我”,是人的本能,包括生活本能和死亡本能。这是一种生物冲动,是人的原始力量的来源。它属潜意识范围,按照快感原则,要求满足原始本能的需要。弗洛伊德认为延续个体和种族生命的本能是“生活本能”,或者称为里比都。他还认为人类除有“生活本能”外,还有一种项亡本能”。它包括“自我毁灭”、破坏性、侵略性等冲动。本我包括人的生活本能和死亡本能。由于译名不同,它又被称为“意底”或“伊德”。它属于潜意识范围,不受理性、道德、法律和各种社会习惯的约束。如果仕它自由泛滥,就可能造成危害社会和个人的严重后果。
(2)“自我”,这是人格结构的表层。它是现实化了的本能。婴儿最初只有“本我”。但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逐渐懂得只有在某种条件下才能顺利地满足“本我”的要久于是形成了“自我”。本能始终是为了要达到追求快乐的目的,但是通过它的教师——必然性的教育,使它接受了事实的原则。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是:“这个原则说到底也是以快乐为目的的,不过由于考虑到事实,是被延续和减轻了的快乐,“自我”是保护个人的精神调节因素,它控制“本我”,以免本能肆元忌惮,造成对社会和个人的危害。弗洛伊德认为“本我”代表不可遏制的欲念,“自我”代表理智和深谋远虑。
(3)“超我”,这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是人格结构中的——个组成部分。“本我”所遵循的是快感原则,“自我”遵循现实原则,而“超我”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则。弗洛伊德在对病人进行精神分析时,发现许多病人由于自己违反了社会道德而深感内疚,甚至有一种犯罪感。可见在他们的人格结构中有“超我”的部分。这是人和动物不同之处。动物有本能。在和环境的接触中,也多少发展了“自我”。但“超我”却是人类所特有的。“超我”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常所谓的“良心”,另一方面是“自我理想”。儿童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特别是在父母的影响下,不仅发展了“自我”,而且逐步有了明辨是非的道德观念。弗洛伊德认为,在冗长的儿童时期,正在长大的人依赖父母生活,留下一个沉淀物。这个沉淀物构成了自我里面一个特殊的机关,使父母的影响能够长期存在。儿童内,L1的这种沉淀物就是父母的人格和代代相传的社会道德。这种道德、良心、理想就构成了人格中的“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