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鹅肉民间均视之为大发食品。清代医家黄宫绣曾说:“鹅肉,发风发疮发毒。”唐。盂诜也认为“多食令人发痼疾”。支气管哮喘实为慢性反复发作性痼疾,故当忌食。另鹅蛋性同鹅肉,也应忌之。《饮食须知》中亦有告诫:“鹅卵性温,多食鹅卵发痼疾。”

    虾子性温,味甘咸,无论热哮寒哮者,皆当忌食,因虾为诱发病气之“发物”。如《随息居饮食谱》中说:“虾,发风动疾,生食尤甚,病人忌之。”《饮食须知》亦云:“多食动风助火,发疮疾,有病人勿食。”故凡患有支气管哮喘者,切勿食之。

    鸡肉性温,味甘,乃温补食品。《医林纂要》中指出:“肥腻壅滞”。《随息居饮食谱》亦说:“多食生热动风。”尤其是公鸡肉,民众更是视之为发物,故热哮者法当忌食。

    鳗鲡俗称白鳝。性子,味甘,宋代医家认为它会“动风”。《本草求原》中认为“多痰人勿食”。《随息居饮食谱》中还说:“多食助热发病。”故支气管哮喘属热性哮喘之人,不宜服食。

    雪里蕻性温,味辛,民间也视为发物。《本草衍义》中指出:“多食动风。”明。李时珍还说:“久食则积温成热,辛散太甚。”《中药大辞典》也认为:“平素热盛之患者忌食。”所以说,热性哮喘者切忌。

    香椿头历代食医及民间中皆视之为发物。如唐代著名食医孟诜曾说:“动风,多食令人神昏,血气微。”清代食医王孟英也说:“多食壅气动风,有宿疾者勿食。”这些都是有益的经验,无论热哮或是寒哮,凡患支气管哮喘者法当忌之。

    黄精性平,味甘,虽能补中益气,润心肺,强筋骨,但有滋腻碍痰之弊。正如《本草便读》中所说:“黄精,为滋腻之品,若脾虚有湿者,不宜服之,恐其腻膈也。”《本草正义》也说:“有湿热者弗服。”支气管哮喘之人气喘痰多者,均当忌食。

    带鱼性温,味甘,能补气养血。但它又是一种高蛋白高脂肪的海腥食品,民间也视之为发物。《药性考》说“多食发疥”。《随息居饮食谱》认为:“带鱼,发疥、动风、病人忌食。”无论寒哮和热哮,凡有支气管哮喘者,皆不宜食,否则有触动宿疾,诱发哮喘之弊。

    青鱼蚱俗称糟鱼、醉鲞,是用青鱼以盐糁酝酿而成。根据前人经验,鱼经盐糁酝酿后的糟鱼醉鲞,即为发物食品。如清。王孟英曾说:“既经糟醉,皆能发疥、动风,诸病人皆忌。”所以,过敏性支气管哮喘之人,忌吃各种糟鱼醉鲞,也包括青鱼蚱。

    黄鱼又称黄花鱼、石首鱼,民间皆视之为海腥发物,有发动病气之力。如《本草汇言》中指出:“动风发气,起痰助毒。”《随息居饮食谱》亦载:“石首鱼,多食发疮助热,病人忌之。”支气管哮喘之人,无论寒哮、热哮,均忌食“发物”食品,黄鱼尤忌之。

    鲚鱼又称刀鱼、风尾鱼。性温,味甘。虽有补气虚、健脾胃之功,但易动气发病,有发疥发疮,动痰助火之弊。如唐。孟诜说:“鲚鱼肉发疥,不可多食。”《食鉴本草》说它“助火动痰。”清。王孟英也认为“多食发疮、助火”。故支气管哮喘,尤其是热哮者切忌服食。

    白鱼性平,味甘,能健脾开胃,但根据前人经验,白鱼属于“发物”。如清代食医王孟英指出:“白鱼甘温,发痘排脓,多食发疥,动气,生痰。”《日华子本草》亦云:“患疮疖人不可食,甚发脓。”近代也有学者认为,多食能使肺气上逆,加重咳喘之症。故哮喘者切勿多食。

    鲥鱼性平,味甘。虽能补虚损,益脾肺,但根据民众及古代医家经验,鲥鱼属于“发物”。如《本草求原》中说:“发疥癞。”《随息居饮食谱》中还说:“诸病忌之,能发痼疾。”支气管哮喘正是属于。宿根痼疾“,无论寒哮热哮,均当忌食。

    黄颡鱼俗称黄刺鱼。性平,味甘,能补脾胃。但根据前人经验,黄颗鱼属于“发物”。《随息居饮食谱》说它“发痘疮”。《日用本草》还认为“发风动气,发疮疥,病人尤忌食之。”支气管哮喘属痼疾,有宿根,“发物”皆当忌食。

    杏子性质温热,不可多食,容易造成膈热烦心,内热加深。如《本草衍义)中说:“多致疮痈及上膈热。”《饮食须知》也指出:“多食昏神,令膈热生痰,动宿疾。”由此可见,支气管哮喘之人,尤其是热哮病人,切勿多食。否则会导致病情加重,或诱发哮喘。

     樱桃性热,味甘。虽有益气健脾之功,但根据古代医家经验,支气管哮喘之人,尤其是热哮者,切忌多食,以免诱发或加重病情。如唐。孟诜曾说:“有暗风人不可食,食之立发。”《日用本草》还说:“其性属火,能发虚热喘嗽之疾。”《饮食须知》也告诫:“宿有湿热病及喘嗽者,食之加剧,且有死者。”

    龙眼肉俗称桂圆。其性温热,甘甜滋腻,易助痰助火。《药品化义》即有告诫:“龙眼肉甘甜助火,若心肺火盛,皆宜忌用。”《随息居饮食谱》中也认为“内有郁火均忌。”所以,支气管哮喘若属中医“热哮”者,切忌食之。

    此外,热性支气管哮喘者还应忌吃荔枝、红枣、胡椒、花椒、辣椒、茴香、桂皮、胡荽、章鱼、鲢鱼、乌贼鱼、鲳鱼、人参以及烟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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