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有很多人因为尝试过婚姻的苦味,体验过婚姻道路的崎岖难行,在婚姻失败后,不愿重蹈覆辙,于是提倡同居。

  在我居住了几乎30载的北欧,男女同居是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在人们的眼中,同居的男女与夫妻无异,完全不受到社会的歧视。然而,从客观的角度来衡量,同居往往是男人占便宜、女人吃亏的事情。

  同居分为消极的同居和积极的同居。

  消极的同居

  消极的同居是没有婚姻的性,其中缺少爱的存在。

  我的丹麦先生和他的以前的老同事组织了一个“老同事俱乐部”,会员一共有9个,其中只有3个从来没有离过婚,其他的6个均已离婚十多年,一直没有再婚。但他们从来不缺少愿意跟他们同居的女朋友,而且那些女人均是比他们年轻20岁左右的漂亮女子。

  在交际场合,从旁观察这些中年男士和他们的同居女朋友,总是觉得他们之间没有亲切的爱意,也没有灼热的性爱热度。

  男的对女的不殷勤招呼,不处处关心,完全没有热恋情人的亲密态度;女的被冷落一旁,一脸无趣的表情。

  那么,这些漂亮的女人为什么愿意跟那些中年的男子同居?

  这些女人大都已经到了29-30岁的年龄,她们身体内的原始母性在呼叫:“是该生孩子的时候了!”于是,在她们的潜意识里,要找寻的男人不是情人,而是她们未来的孩子的父亲。

  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之下,她们认为,那些年纪比较大的男人有好的职业、富裕的经济条件、丰富的人生经验,比那些年轻小伙子来说他们是更好的做丈夫和做父亲的材料。于是,她们搬进男士的家里,乖乖地负起烧煮洗烫的家务,心里相信,若能使同居男士满意,男士必有求婚的一天。

  她们的想法完全错了

  那些已经尝试过婚姻失败的男人,根本无意再度结婚。对他们来说,同居是最好不过的安排。家里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跟他做爱,用不着到处去找性的满足。同时,床上的女人是一个免费的管家婆,替他们烧饭、洗衣服、清扫卫生。更理想的是,他们不但无须担负法律的责任,而且也省去经济上的负担,因为那些被他们称为“家里的淑女”的女士们都有自己的职业和自己的收入,她们的衣着和个人的支出是自掏腰包的。

  当那些“家里的淑女”等得不耐烦,向同居男士提出要结婚或者是要生孩子的要求,后者便立刻打退堂鼓,跟女的结束同居关系,另找新女人去。

  在此,举一个具体的例子。例子中的女人因同居而吃亏到很可怜的地步。

  我曾认识一位兽医。多年来我一直以为,他的女助手是他的太太。一天,那位兽医因心脏病突然逝世,我才知道,他的女助手原来只是他的同居者。

  那位女士因为缺少了结婚证明书,法律不站在她的一边。这一来,她虽然和兽医同居了十几年,替后者忠心服务了十几年,但却无权继承后者的财产、人寿保险及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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