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是人类社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的许多需要都是在人际交往中得到满足的。如果人际关系不顺利,就意味着
心理需要被剥夺,或满足需要的愿望受挫折,因而会产生孤立无援或被社会抛弃的感觉;反之则会因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要想成功地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就要在社会生活中掌握和遵循以下所述的人际交往的一般原则。
(1)平等原则:人都有友爱和受人尊敬的需要,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平等对待。在人际交往中总要有一定的付出或投入,交往双方的需要和这种需要的满足程度必须是平等的,平等是建立人际关系的前提。
(2)相容原则:相容是指人际交往中的心理相容,即指人与人之间的融洽关系,与人相处时的容纳、包涵、宽容及忍让。要做到心理相容,应注意增加交往频率,寻找共同点,谦虚和宽容。为人处世要心胸开阔,宽以待人。要体谅他人,遇事多为别人着想,即使别人犯了错误,或冒犯了自己,也不要斤斤计较,以免因小失大,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
(3)互利原则: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离不开互助互利。可表现为人际关系的相互依存,通过对物质、精神、感情的交换而使各自的需要得到满足。
(4)信用原则:信用即指一个人诚实、不欺骗、遵守诺言,从而取得他人的信任。要做到说话算数,不轻许诺言。与人交往时要热情友好,以诚相待,不卑不亢,端庄而不过于矜持,谦逊而不矫饰作伪,要充分显示自己的自信心。一个有自信心的人,才可能取得别人的信赖;处事果断、富有主见、精神饱满、充满自信的人,就容易激发别人的交往动机。